綜合媒體報導,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日前接獲通報,指一名國小老師涉嫌在學校公共廁所偷拍女學生如廁,隨後花蓮地檢署介入調查,將林男拘提到案後,認定其涉犯兒少法且犯罪嫌疑重大,加上林師還把手機內照片刪除,有逃亡、滅證之虞,向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法院批准。
據悉,林男30多歲、是台北人,曾在雲林縣、嘉義縣之偏鄉擔任私人教會老師,也曾在新北市擔任過自然代理老師,今年8月時應聘上花蓮市代理老師,並擔任高年級班導。不過本月中有女學生發現疑似被偷拍並向家長反映,校方遂約談林師且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林師多次出入廁所形跡可疑,主動報警。據悉,事發大樓的廁所原本是男女混合,不過在偷拍事件發生後,已經改為女性專用。
校方也指出,林師到任約12天,目前已自請離職,他們在聘用林師前有查詢過教育部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無不良紀錄,後來開學後進一步勾稽衛福部、法務部系統才發現林師大學時曾因違反性騷法被開罰。據悉林師是在10年前涉及性騷,當時被主管機關裁罰3萬元,不過因為和解案件所以未被不適任教師系統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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