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香港人1日於台北市西門町街頭舉辦「反中國國慶」活動,掛起「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旗幟,卻遭2名中國遊客鬧場,不僅高喊「台灣、香港都是中國的」,還動手拉旗、破壞。
對此,陸委會掌握2人以探親名義來台,但實際申請探親對象卻不在台灣,申請目的與實際從事活動不符,已違反《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依規定近日內就會求二人離境。
矢板明夫昨(2日)深夜於臉書指出,中國遊客動手拉旗、破壞、叫囂等行為明顯違法,只要求2人離境的處理「或許有些太輕了」,至少應該將破壞旗幟者起訴,讓他們受到一定的懲罰。
近期受中共洗腦的年輕人在世界各地縱橫跋扈,以「愛國」的名義,做各種騷擾公共秩序的行為,矢板明夫舉例,先前在日本靖國神社撒尿、塗鴉的中國網紅就是這類型,「民主國家對這些人的處罰太輕微,即使抓到,也很快就釋放,才使他們越來越肆無忌憚。」
矢板明夫表示,若有台灣人或日本人在北京街頭試圖衝撞中國人的政治集會,破壞旗幟、高喊「台灣不是中國一部分」或「釣魚島不屬於中國」等政治口號的話,面臨的處罰,保守估計也要坐10年以上的牢。
「同樣的行為,面臨的處罰卻完全不對稱。」矢板明夫指出,面對愛國心膨脹的中國不法份子的種種惡行,自由民主陣營應該團結一致,修法加大懲罰力道,才能保障社會秩序和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