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某日,羅姓男子下班回到與柯姓女友位在新北板橋的同居套房,聽到浴室傳來淋浴水聲,卻久未見女友出來,他打開浴室門查看,赫然發現女友頭部淹進浴缸的水裡,趕緊打電話報警,但柯經送醫後仍宣告不治。
羅告訴警方,死者在特種行業工作,2人相差11歲,已交往同居半年。警方調查,死者陳屍狀況看似意外溺斃,但她沒外傷、沒疾病、衣著完好,不像是洗澡失足滑倒;警鑑識現場時發現浴缸底有黑色塊狀物,地上散落數個紅包袋,死者包包則不翼而飛。
經法醫驗屍,死者遺體曾被勒頸,致命死因是溺水,警方推斷凶手勒斃不成,所以放水將她溺死;有鄰居告訴警方,當天下午曾聽到爭吵聲,警方懷疑死者的羅姓男友涉嫌,但羅有完整不在場證明,排除涉案。
警方追查,發現柯女死後,帳戶被領走10萬元,車子也被開走,調閱她的手機通聯紀錄時,還過濾出2通電話是在她死後才撥出,都是打給1名鄒姓男子,警方循線查出打電話給鄒的是死者的簡姓前男友,立刻將簡逮捕。
簡在租屋處打線上遊戲時被逮,他坦承殺害柯女,還拿盜領的錢買新電腦主機,簡男稱,他因沉迷線上遊戲,缺錢花用,當天他到柯女套房向她要錢遭拒,便趁隙用安眠藥迷昏柯,再搜刮財物。
不料柯女突然醒來,簡出手勒柯的脖子,再將柯拖到注滿水的浴缸,製造意外溺水的假象,犯案後用柯手機要鄒姓友人幫忙他躲藏。簡罪後被依強盜殺人罪送辦、起訴。
檢警還查出,簡與柯女交往期間,曾偷走柯的名錶拿典當,2人因此撕破臉分手;簡之後又與另名黃姓女子交往,因不滿黃提分手,他竟潛入黃女住家縱火,該案還在審理,沒想到半年後,簡竟犯下更重大的殺人案,最後2罪合併執行28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