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高雄市的陳姓男子,於2016年4月21日,帶著幫他按摩認識的C女,到台南市南鯤身五府千歲廟拜拜,他突然起乩,聲稱李府王爺附身,並假借神諭,聲稱C女曾墮胎,嬰靈一直在她體內,會造成她運勢衰敗,還會有不測之凶。
他利用C女敬畏神明且擔心遭厄運的心態,先是騙了3萬元購買金牌,之後食髓知味,又將C女帶到其高雄住處,再度以李府王爺的神諭,指示C女脫光衣服,並聲稱要以男性精液塗抹其屁股外圍及私處,並在8小時裡,讓他內射三次,才能消災解厄,C女在恐懼之下,被性侵得逞。
C女事後與母親及男友提及此事,驚覺遭性侵,立刻向警方報案,而陳男未到案,因此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去年才落網;案經高雄地院審理,一審法官依妨害性自主與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陳男徒刑4年2月和易科刑3月。
陳男不服上訴二審,堅稱並未性侵,與C女係在兩情相悅之下發生性行為,且買金牌的3萬元已經歸還,但高雄高分院法官不採信其辯詞,駁回上訴,詐欺取財罪部分定讞,性侵案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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