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判決書內容,苗栗一間「生活館」暗藏春色,負責人仲介並讓美容師與不特定男顧客發生性關係,收取全套服務的費用為2,500元,半套猥褻行為的費用為1,500元,美容師分別可獲得1,500元與750元,其餘由負責人收成。
苗栗警方去年6月及11月兩度喬裝顧客,前往「生活館」進行查緝,當場查獲兩名美容師正準備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警方隨即表明身分,並扣押了現場的保險套作為證據。檢察官根據警方蒐集到的證據,以意圖使女子與他人為猥褻或性交行為而容留、媒介以營利罪嫌將「生活館」起訴負責人。
負責人出庭時堅稱自己並未涉及媒介或容留性交易,強調曾告誡美容師不得從事違法行為,且認為美容師與顧客的行為是私下交易,與自己無關。他更辯稱所謂的「全套」服務是包含「洗頭、敷臉、指壓、油壓、腳底按摩」的按摩項目,並非性交易,而半套則是指油壓按摩,並非打手槍。
法官審閱警方錄音譯文,發現去年6月,警方以顧客身分至「生活館」時,美容師明確表示該店提供全套性交易服務,還統一價碼都是2500元,「你們男生都去那種場所,為什麼還要做半(套)...誰是真的來這邊按摩」,似乎對此類交易習以為常。美容師更提及還遇過客人另外要求「舔蛋蛋」,但自己只提供服務範圍內的要求。此外,她還要求客人先洗澡,會順便幫忙檢查「鳥鳥(生殖器)」。
警方於去年11月再次以顧客身分前往「生活館」進行蒐證。當警方詢問負責人關於性交易相關事宜時,負責人證實店內提供相關服務,並表示會提供保險套。隨後,警方與美容師進行互動。美容師透露,原本僅提供按摩服務,但因工作內容改變,收入需與他人分潤,美容師還抱怨「付出比較多,1/3的錢要給醫生」「妹妹(下體)撞到發炎、破皮」,且表達對性病傳染的擔憂,「聽說8月份苗栗西勢美的愛滋病...170幾個被傳染,多可怕」。
警方在現場查扣的帳單及手寫紙張上,詳細記錄了美容師的編號、按摩室的房號,以及客人對服務的意見回饋。其中,有客人明確表示「前戲不足要加強」。此外,美容師在法庭上辯稱,她在面試時曾被告知不得從事違法行為,且她本人並無相關的專業訓練或經驗,僅在家中為丈夫按摩。負責人則表示,他並未對美容師進行任何專業的按摩或美容技術指導,僅口頭交代工作內容。
法官認為,負責人經營「生活館」並向顧客收取費用,卻僱用沒有專業按摩資格的美容師提供服務。此舉與「生活館」以提供按摩服務為主要營利目的顯然不符。雖然美容師在庭上聲稱曾被告知不得從事違法行為,但此說法似乎有為負責人脫罪之嫌。
法官指出,負責人身為「生活館」負責人明知故犯,多次媒介、容留女子從事性交易,嚴重助長色情風氣,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儘管被告犯後否認犯意,但經審理後,法院認定其罪證確鑿。考量被告的學歷、職業、家庭狀況等因素,並參酌其犯罪行為的嚴重性,判處有期徒刑9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