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李女因不想再被前男友糾纏,投靠一名男性友人,暫住到友人家中,但鄭男仍不斷傳訊給李女,上月鄭男見李女明明讀了訊息卻不回覆,越想越氣,竟拿瓦斯槍跑到李女住處理論,李女當場被嚇壞,不過2名男性友人立刻上前壓制,期間造成鄭男肢體擦挫傷。
轄區警方接獲李女友人報案,指稱有人持槍闖進家中,不敢大意,立即到場共同制伏鄭男,鄭男坦承因不滿前女友忽視,加上懷疑前女友與男性友人關係不單純,才會衝動持槍到場,警方後續將鄭男帶回警局偵訊,訊後依恐嚇、傷害罪及違反社維法等將他移送法辦。
警方也呼籲,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係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並請民眾提高警覺,如發現任何非法槍械或其他犯罪情資,請勇於向警方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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