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案情,林姿妙捲入土地貪污弊案,包含羅東鎮公所違法核發農地農用證明、98地號臨時建物延長做總統立委大選總部使用、1558地號免徵112萬土地增值稅與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4案,縣府官員等15人被起訴。
全案於昨日終結辯論,檢方依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另依涉犯特殊洗錢罪,再遭求處2年6月有期徒刑併科200萬元罰金,是15名被告中刑期最重者。其餘包括林的女兒林弈伶也被求刑12年,褫奪公權4年。
宜蘭地院訂於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進行宣判,但若裁判書製作過久時間將可能往後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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