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表示,截至113年10月底止,移民署收容人數約為最大收容量之8成,現階段平均收容天數為28日,遣送工作進行順遂。目前移民署除調度人力加速遣送外,並協調駐臺機構加速核發旅行文件及請航空公司釋出機位。
失聯移工於收容期間,返國及收容衍生費用以自行支付為原則,由該署協助受收容人聯繫親友及駐臺機構籌措相關返國經費,倘於收容期間無力支付行政罰鍰,移民署即依行政執行法規定,逐案移送行政執行並管制入國。
針對失聯移工成為詐騙集團人頭帳戶,移民署說明,配合政府打詐政策,已於今(113)年9月5日與金管會完成介接外籍移工資料作業,提供金融機構加強審核,移民署將積極配合檢警機關調查外籍人士涉犯詐欺犯罪,共同維護社會秩序。
移民署強調,移民法增訂處罰態樣及提高罰則,是為兼顧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抑制黑工市場發展,為強化源頭管理,移民署持續與勞動部共同研商減少移工失聯之解決對策,並以查處實務經驗,提供政策建議予勞動部,俾該部會同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以強化源頭管理機制,期以跨部會合作標本兼治作為,減少移工發生失聯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