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顯示,小美與阿良於1999年底結婚,並育有一對子女。看似幸福的家庭,卻在阿良於2001年初赴中國工作後出現裂痕,婚後才兩年,阿良就背著妻子另結新歡,在中國包二奶,甚至親口承認了出軌。
小美最初因丈夫外遇,曾決定離婚,但考量子女年幼及公婆反對,一度打消念頭,希望丈夫能回心轉意。然而,丈夫非但不知悔改,反而在4年後反過來控訴她「惡意遺棄」,後被法院駁回了他的訴訟。
2016年,丈夫因外遇對象迫切希望生小孩,再次要求離婚,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丈夫承諾支付生活費並提供子女創業基金,同意在2017年孩子大學畢業後再行離婚。然而,丈夫卻沒照約定履行,自2019年起,男方便音訊全無,失聯至今已逾5年。
面對婚姻破裂,小美多次透過訊息要求阿良回台辦理離婚,卻始終得不到回應。面對妻子苦苦哀求,阿良選擇了冷漠的「已讀不回」。認為自己飽受背叛和遺棄的小美,心力交瘁之下,不得不向法院訴請離婚。然而,在法庭上,阿良不僅未現身,甚至連任何書面答辯都未提出,徹底無視妻子的訴求。
法院認定,丈夫長期以來對婚姻不忠,且拒絕與妻子履行夫妻義務,顯然已無意維繫婚姻,此舉已嚴重破壞了夫妻間的信任基礎。考量丈夫的過錯及雙方長期分居的事實,法院判決准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