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鍾姓資深工程師與其妻Y女婚後育有2女,他因為工作繁忙,夫妻聚少離多,去年5月間,鍾男發現妻子深夜外出,但每次追問,妻都說到閨密家玩,被留宿;鍾男暗中調查妻子行蹤,發現她今年5月到7月,從基隆住處到桃園蘆竹找該「閨密」24次;且經他逼問,鍾妻坦承,所謂閨密,其實是簡姓前男友。
鍾男怒向基隆地院提告簡男侵犯其配偶權,但並未控告髮妻,希望婚姻仍能維持;鍾男主張,簡男利用他工作忙碌,趁虛而入,與妻死灰復燃,發生性關係,讓他對妻子多年的付出與信任一夕之間崩塌,更讓其婚姻面臨瓦解,他本人則遭受巨大的精神創傷,因此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時,簡男聲稱,他與Y女從小到大都是好朋友,Y女先是婚姻出狀況,才頻繁跑到她租屋處,跟他訴苦,他基於對朋友的關心,耐心傾聽,2人並未發生性關係,他還勸鍾妻與丈夫重修舊好,沒想到竟然被鍾男控告侵犯配偶權!
但Y女卻證稱,她3個內頻繁到桃園找簡男約會,平均每3趟做愛一次。她的坦白獲得丈夫原諒,卻狠狠打臉小王,法官採信其證詞,認定簡男破壞鍾男婚姻,審酌他是工廠作業員,收入不豐卻得獨立撫養2個小孩,因此認為以賠償10萬元較為適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