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女主張,她之所以罹患支氣管炎與側肺結節,整天咳個不停,元兇係經營宮廟的鄰居,與另一邊鄰居柯姓屋主將房子租給楊姓夫妻,賣油炸食品,就是宮廟燒香、燒金紙,以及烹飪油煙才讓她生病,此外,她還認定,焚香燒金與烹飪油煙污染她家的外牆,因此向橋頭地院簡易庭請求宮廟負責人、柯姓屋主、楊姓夫妻,必須分別賠償10至20萬元。
橋頭地院簡易庭審理時,邦姓宮廟負責人表示,魏女原本就有咳嗽宿疾,她多次向環保局檢舉,而稽查人員卻未查出該宮廟有違反空污法的行為,且因為疫情與政府提倡「以功代金」,燒金紙的情形大為減少,沒有證據顯示,魏女的肺病與他的宮廟有關;經營小吃攤的楊姓夫妻則表示,他們的攤位只賣涼拌小菜,沒有賣炸物,並未製造大量油煙,更未污染空氣,導致魏女發病。
法官勘驗魏女提出的三份肺病診斷報告,醫師指出,導致疾病原因甚多,無從判定魏女罹患支氣管炎與焚燒金紙、烹飪油煙有直接因果關係。法官還勘驗原告提出的5個影音檔,內容是宮廟有人焚香作法,但附近居民證稱,好幾年沒看到宮廟焚燒金紙與點香,環保多次稽查更未發現違規。
至於魏女堅稱宮廟香火與烹飪油煙污染其外牆,法官勘驗原告提出的多張屋內外髒汙照片,認定原告無法舉證髒汙來源係左鄰右舍,因此駁回魏女之訴;她不服上訴二審橋頭地院,合議庭法官認定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