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取得行政院今年6月24日的訴願決定書,裘振宇主張,土耳其台灣中心所有權及管理權歸雷伊漢勒市政府所有,隸屬該市政府下轄機構,但因預算有限,2021年才在台灣發起集資計畫,目的是推行土耳其敘利亞難民人道援助,同時推廣我國國際形象,「屬外交必要相關行為,具高度政治性,為國家主權行使之行為」,另募得的款項不是他個人使用,而是台灣中心維運所需,屬該中心的私益,不是《公益勸募條例》規範的「公益」勸募。
不過,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調查認定,該集資計畫主要是用在「難民家庭緊急生活費、難民婦女職能教育」等人道救援服務相關經費,屬公益目的範疇,當然應受《公益勸募條例》規範,但依法勸募團體以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為限,裘並不是合法的勸募主體,卻仍違法募得合計1,695萬389元,其中有5筆匯入裘的帳戶、另3筆由裘指定的帳戶。
至於裘振宇主張是外交行為,衛福部則在訴願會答辯主張,外交部及我國駐土耳其代表處對該募款從未涉入、也不瞭解,裘稱與外交工作及國家主權相關「洵非事實」,訴願委員會更舉外交部說法打臉裘,指並非所有外交及有關涉外事務均屬外交行為,不認為此案具外交行為的意涵,因此駁回裘的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