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保全及警方獲報後趕往處理,警方調查,17日晚間10點多,陳男與女友搭上捷運新店線,上車時就看到黃女將腳踢到額頭高處,腳落下時不慎踢到陳男女友,陳便不滿制止:「這裡是公共場合,這樣做不好吧」,等到陳男與女友在古亭站下車時,黃女突然出腳踢他的腳跟,造成陳男左腳卡在捷運車門,導致右腳扭傷,陳認為對方故意施暴,將黃女拉出車廂,其男友也上前協助。
黃女則告訴警方,她與男友正在討論運動話題,她才當場示範踢腳給男友看,她坦承因搭車前2人都有喝酒,「情緒有點太嗨」,這動作可能在公眾場合太不雅,便被陳男制止,後來雙方便發生拉扯。
警方到場時,雙方以暫時冷靜結束拉扯,初步觀察雙方沒有明顯外傷,不過事後陳男表示他因被拉扯右腳扭傷,也指控黃女男友掐他的脖子,提出傷害告訴,警方後續將調閱車廂內影像,並通知黃女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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