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2時許,曾姓男子與友人們在其中1人家中飲酒聚會後,不顧黃湯下肚後的酒意,執意親自駕車回家,然而,面對此公共危險行為,其3名友人不但未加以勸阻,還上車共乘。
當曾男駕車行至大雅區和平路133號附近時,突然失控衝向民宅,猛烈撞擊導致圍牆側柱斷裂噴飛,也波及了2戶居民的轎車與機車。巨大撞擊聲響讓屋內住戶驚嚇不已,驚恐直呼:「發生什麼事!」也緊張地出門查看。
曾男的3名友人眼見出事了,深怕要負「連坐責任」,都嚇得連忙下車落跑,但坐在副駕的友人被目擊民眾攔下。警消人員隨後趕抵現場,而另外負傷逃跑的2名友人也被警方找到並帶回調查。
警方指出,曾男與友人均受擦挫傷,被送往清泉醫院治療,傷勢不嚴重;此外,酒測結果顯示曾男酒精濃度嚴重超標,警方依涉嫌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他不僅面臨刑責,還需賠償民宅與受損車輛的修繕費用。而其3名友人因明知酒駕仍共乘,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以6,000元至15,000元罰鍰。
警方提醒,飲酒駕車不僅危及自身與他人的生命財產,也將面臨法律嚴懲;另外,對於明知駕駛人酒駕卻共乘的行為,警方強調其與酒駕一樣不可取,呼籲民眾絕對不要心存僥倖,共同守護道路安全。
★《鏡週刊》關心您: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量害人害己,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