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新聞工作者,分別擔任談話性節目主持人、評論員,因見蔣萬安受提名擔任2022年台北市第8屆市長選舉候選人,故認蔣孝嚴於1999年所爆發晶華酒店緋聞案女主角真實身分尚不明而有炒作空間,而於2022年9月22日、23日於民視《辣新聞152》節目發表相關言論。
周玉蔻被法官認定,非法利用張淑娟個資,如姓名、婚姻、職業、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人資料,而指摘、傳述張淑娟即為晶華酒店緋聞案的女主角而有與蔣孝嚴發生不倫,同時指摘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於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足以毀損張淑娟名譽之事,並非法利用張淑娟之個人資料。
台北地院審理認為,周玉蔻、蔡玉真均為知名新聞工作者,是政論性節目頗具聲望之主持人、評論員,得以表徵反應社會百態意見,對於時事評論針砭均得以帶動社會輿論,然而,卻在根本未曾向張淑娟查證之前提下,假借部分具體存在之事件,如張淑娟為中國小姐、華航空姐等,刻意與不實事由、時間錯置、拼湊、扭曲而形成之假消息之張冠李戴手段,於傳播媒體、社群網路上傳述不實貶抑張淑娟名譽,對於張淑娟名譽、個人資料造成難以挽救、彌補的毀損。
合議庭認為,周玉蔻自始否認犯行,蔡玉真雖為認罪的表示,但自承其目的僅是為請求緩刑及輕判,且認為起訴內容與事實顯有出入,並自認並無犯意的表示,也爭執證人證述內容,顯難認其有真誠認罪悔悟之情,法官認為,被告二人犯罪態度均難認良好,周玉蔻、蔡玉真除均指涉張淑娟為緋聞案女主角外,周玉蔻就指摘張淑娟攀附權貴、蔡玉真就指摘張淑娟擔任空服員時工作態度不佳、利用特權等不實言論分別為主要提出者,客觀誹謗言論行為相當,除判有罪,均予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