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男是竊盜慣犯,被苗栗地院判刑1年7月,在台中監獄服刑,詎料,他今年5月29日見C姓獄友站在前方,屁股對著他,淫念一動,竟隔著褲子,伸指戳獄友的屁眼,在對方來不及防備、違反其意願下,強制猥褻得逞一次。
C男不甘受辱,向監所主管,表示要提告,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涉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審理期間,雖然鍾男與C達成和解,獄友也表示願意原諒他,但鍾男仍遭法官重判。
判決書指出,被告鍾男為逞一時私欲,不尊重獄友的身體自主權與感受,對C男強制猥褻得逞,造成其心理與精神陰影及痛苦,依強制罪判處徒刑6個月,但審酌雙方和解,可易科罰金18萬,這一戳,代價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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