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張彥文沒有大礙後,警方展開偵訊,張供稱他不僅協助女友租屋,還負擔她的生活費,加上2人旅費,半年就花了50多萬元,張認為自己寵愛女友如公主,不僅將積蓄花光,還為她積欠卡債,無法接受換得分手結局。案發當天他想挽回女友,卻遭對方拒絕,才會一時情緒失控,臨時起意犯下無法彌補的錯誤,絕非預謀犯案。不過,檢方偵辦認定,張彥文在日本旅遊時就曾恐嚇女友要奪其性命,加上案發前寫下的2封遺書,更是預謀鐵證,最後依殺人、性侵等罪將他起訴,求處極刑。
法院審理期間,張彥文多次表達悔意,表示當街親吻女友下體,是要給自己勇氣自殺,並積極與死者父母和解,但死者母親表示,她難以承受白髮人送黑髮人之痛,自己很心疼女兒,也不想原諒凶手,還說:「如果殺人犯在法庭上表現悔過就能得到輕判,那世界上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希望殺人償命,一命抵一命,才能還給我公道!」
全案經多次審訊、協調,死者父母終於同意以1,100多萬元與張彥文達成和解,法院最後認定,雖然張坦承殺人,犯案後欲一同赴死,但審酌他預謀殺人,並在大庭廣眾下砍殺死者47刀,已經達到「過度殺戮」的程度,因此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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