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6 20:05 臺北時間

「長照3.0」擬擴大服務範圍 3身分有望適用

mm-logo
時事
衛福部正積極規劃「長照3.0」,預計於明年提出計畫,並於2026年至2036年實施。(本刊資料照)
衛福部正積極規劃「長照3.0」,預計於明年提出計畫,並於2026年至2036年實施。(本刊資料照)
隨著台灣邁向超高齡社會,衛福部正積極規劃「長照3.0」,預計於明年提出計畫,並於2026年至2036年實施。此次改革將不僅延續現行長照2.0的服務對象,還預計擴大服務範圍,納入更多族群,包括腦中風患者、癌末病人,以及符合條件的外籍專業人才和中階技術人力等。
目前,長照2.0的服務對象涵蓋65歲以上的長者、55至64歲的失能原住民、50歲以上的失智症患者、身心障礙者,以及需要日常協助的獨居長者等。這些對象可享有包括照顧服務、專業服務、交通接送、輔具服務等在內的四大給付。然而,隨著人口老化速度加快,衛福部已著手調整長照3.0計畫,擬將腦中風、癌末患者以及取得永久居留的外籍中階技術人力等納入服務範圍。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指出,過去曾接獲民眾反映,許多腦中風患者因年齡不到65歲,或未達身心障礙標準,未能享有長照服務。取得永久居留資格的外籍專業人才,也將有機會納入長照服務體系,前提是其符合失能等級等條件。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6日出席研討會時透露,長照3.0將放寬限制,讓符合醫師診斷為失能的腦中風患者和癌症末期、預期壽命少於6個月的患者可以接受服務。
南洋台灣姊妹會祕書長陳雪慧指出,雖然政府明確表態納入外籍專業人才,但未考慮到在台多年的婚姻移民,這些長期居住並對台灣社會作出貢獻的外籍配偶,卻未被納入長照服務範圍。陳雪慧表示,這些婚姻移民在台居住超過20年的比例高達39%,她們在照顧台灣家庭的過程中,已經成為台灣社會的重要一員,應該得到相應的長照支持。
同時,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陳景寧也指出,長照3.0擴大服務對象的方向是正確的,但需要特別謹慎評估照顧人力量能。她也提醒,長照服務應該針對癌末患者等群體進行調整,確保這些病人在黃金復原期能夠得到及時的介入與賦能服務,避免錯失最佳照顧時機。
更新時間|2024.12.06 20:05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