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檢方於今年3月將阿福錢包案部分偵結,提起公訴。專案小組後來又循線查出,黃與陳梅慧共用一個雲端資料夾,該資料夾檔案中藏有數10筆完整的洗錢被害人警詢筆錄,包括姓名、年籍、身分證字號、地址與所涉案情,全都一覽無遺。
由於相關筆錄恰好是由陳的謝姓偵查隊男友負責製作,加上有其他洗錢共犯仍是漏網之魚,且攸關追蹤百億金流阿福錢包的犯罪所得流向,檢方過濾卷證懷疑,全案另涉洩密及違反《個資法》,決定先行收網,因此在3日指揮台中市警局刑警大隊及警政署政風室搜索約談黃耀文、蕭匯宗、陳梅慧及其謝姓男友到案,並非如外界謠傳是檢方接到警方內部檢舉才著手偵辦。
本刊掌握,陳梅慧長期協助打詐,很可能在不知道黃耀文涉幫詐團洗錢的狀況下,協助男友幫忙追查虛擬幣洗錢金流,加上她手邊握有一堆被害人筆錄等個資,無辜捲入此案才被調查,因此訊後獲檢方無保請回。
至於陳的謝姓男友是否純粹便宜行事,明知警方與XREX集團沒有簽立合作契約,為了加速辦案,竟不找公家部門協助,反而利用陳的熱心及追查金流專長,在毫無遮掩筆錄個資的狀況下,把一大疊卷證交給陳追查共犯,背後是否另有隱情?有待檢方追查釐清,訊後仍遭列洩密罪被告,以3萬元交保。
離譜的是,與陳共用雲端資料的黃耀文,明明有案在身,為何還要與陳共享雲端警詢筆錄資料?目的何在?有無向陳告知他涉入洗錢案被檢方交保?是否藉此掌握專案小組其他偵辦動作,讓詐騙集團得以輾轉滲入警界,甚至間接吸收警員扮演通風報信的內鬼?專案小組正擴大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