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配指控丈夫於2016年底外遇,與小三從2017年起交往並生下一名私生女,嚴重破壞婚姻,丈夫對家庭態度轉趨冷漠,元配因此身心受創,罹患適應性失眠症、焦慮及憂鬱症等多重疾病,向兩人求償150萬元。
審理期間,人夫否認與小三有不當關係,澄清雙方僅為工作上的合作夥伴,並聲稱對方所生的女兒與他無關。小三則陳述,與講師因教學活動結識,雖然當時她與前夫的婚姻已亮紅燈,但在講師的溫情攻勢下,逐漸發展不倫戀,雙方曾多次發生性行為,並在2017年11月生下私生女。
除此之外,小三還控訴講師劈腿其他女人,對她們母女的態度日益冷淡,她對自己介入他人婚姻深感後悔,並在去年4月跟元配懺悔道歉,表示自己會跟男子徹底劃清界線,不再往來,希望對方可能諒解,另外,坦言自己無法承擔過高的精神慰撫金。
法院審酌,男子在2024年4月已收到法院裁定,要求其進行親子鑑定,但至今仍未配合,且拒絕進行鑑定。考量親子鑑定為最能直接證明血緣關係之科學方法,男子無正當理由拒絕,足見其心虛。因此認定元配主張為真,判處講師與小三連帶賠償150萬元,此外,男子另與小四外遇,須與小四共同賠償元配20萬元慰撫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