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旅遊的日本應該都對當地隨處可見的LAWSON超商不陌生,其自家品牌熟食「炸雞君」也深受許多消費者喜愛,日前傳出LAWSON在台灣註冊商標、可能會來台展店的消息後,不少人也敲碗希望LAWSON的炸雞君可以一起來台。
然而日本自助旅遊達人林氏璧分享,有人說其實LAWSON早就在20年前在台灣註冊商標,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系統,以「羅森」檢索,的確可以看到日商羅森早在2003年就第一次註冊了商標,「這次只是展延,大家都白高興一場了。」
今他再分享財經媒體《財訊》報導,內容指出,日商LAWSON總部對於台灣商標註冊一事做出回應,澄清不論是否展店,基於保護商標權的立場,他們都會在各個國家登陸商標,台灣也只是其中一環,因此這並不表示他們目前有具體的展店計畫。
事實上,先前就有網友發現,LAWSON在很多沒展店的國家也有註冊商標,因此認為來台開店的相關消息有待商榷。如今LAWSON總部證實,商標申請與展店無關,林氏璧也說,「大家可以回家啦,我們還是去日本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