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委任律師葉建偉指出,連巍鐘2023年初向金石信託借款高達250萬元美金,但事隔一年,卻一毛未還,已具狀向新竹地方法院提告,向連巍鐘提起返還借款訴訟,要求他儘速履行還款義務。
此外,葉建偉透露,連巍鐘在今年6月誠美材的經營權大戰中獲勝取得主導權後,隨即兼任財務長,完全負責公司營運,個人卻積欠高額借款,明顯個人誠信、清償能力與公司治理有相當大的問題。公司前三季虧損2.36億元,營收連續四個月衰退,營運持續向下,近期卻獲得彰化銀行、合作金庫、土地銀行、第一銀行等公、民銀行團3年33億元聯貸資金挹注。
不過,銀行團在聯貸過程中,是否曾考慮到公司營運狀況、公司治理及總經理的債信問題,不免讓外界質疑徵審過程不夠嚴謹,也恐影響到聯貸案銀行團及其廣大股東的權益。
葉建偉表示,2013年開始,金管會強化「我國公司治理藍圖」,越來越重視公司治理的情況下,對於專業經理人有更嚴格的規範,呼籲證期局及銀行團,應該注意連巍鐘個人債信問題是否影響公司營運及聯貸案,以維護股東及公司權益。
據熟悉公司治理的專業人士透露,台灣上市櫃公司由總經理兼財務長同為一人,雖未違法但卻極為罕見,若總經理又為公司實際負責人,那麼手握絕對權力,身兼公司兩大職務是否又領兩份高薪,獨立董事難道沒有提出異議而默許同意?公司治理可說蕩然無存,難獲全體股東支持。
該專業人士認為,既然公司無人能管,支持主管機關介入,未來如果發生弊案,造成投資人虧損,主管機關恐難辭其咎,因為他們沒有適時介入要求改正防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