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小美控訴丈夫公司女同事小依介入她的婚姻,還企圖要求丈夫離婚,沒想到離婚要求被拒,居然不實指控丈夫在車內對她揉胸性騷擾,因此提告小三,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依在法庭上辯稱,自己長期遭受阿豪權勢壓迫及情緒勒索,才被迫容忍不正當的性要求,最終,她因不堪其擾而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小依強調性騷擾評議委員會調查證實確有性騷擾行為,雖然坦承自己行為確有侵害對方配偶權,但表示小美求償的百萬元精神慰撫金過高,自己無力負擔。
法官認為鑑於雙方過往曾有親密互動,如擁抱、親吻、性行為,法院認為雙方的關係已超出一般社交範疇,儘管小依在車上明確表達拒絕,阿豪依舊對她做出揉胸舉動逾越界線,但並不能單純認定為「違反意願」,對於小依所稱的「權勢壓迫」和「情緒勒索」說法,因缺乏具體證據,法院難以採信。
法院審酌小依與阿豪在工作場所多次發生逾越一般社交範圍的行為,且手段惡劣,嚴重傷害小美的配偶權。考量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以及對小美造成的精神痛苦等因素,法院判決小依應賠償小美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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