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0 17:44 臺北時間

醉男莫名持刀砍路人 警強勢喝令棄刀壓制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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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警方到場喝令黃男(紅圈)棄刀,隨即將他壓制在地逮捕。(翻攝畫面)
警方到場喝令黃男(紅圈)棄刀,隨即將他壓制在地逮捕。(翻攝畫面)
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38歲)去年7月初騎車行經大度路三段,見一名曾姓男子(20歲)與友人在路邊修理機車,黃男竟先莫名朝2人謾罵,後來又騎車折返,拿出預藏水果刀攻擊曾男,造成曾男頸部多處撕裂傷,警方事後獲報到場,強勢喝令黃男棄刀,隨即將他壓制在地送辦,案經士林地院審理,日前將黃男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
警方表示,去年7月9日晚間11點多,有民眾撥打110報案稱在北投區大度路三段一帶有人持刀砍人,警方趕赴到場,見黃男手持水果刀,一旁曾姓男子坐在地上,頸部有多處撕裂傷,警方當場喝令黃男放下刀械,隨即將黃男壓制在地、上銬逮捕,並通報119消防救護人員協助曾男包紮送醫治療。
警方調查,曾男及其友人當晚在該處修理機車,與黃男互不認識,不料黃男騎車路過時,莫名朝曾男謾罵,然後騎車折返回來,便從機車車廂拿出水果刀無故攻擊曾男。警方事後將黃男逮捕後帶回警局,黃男經酒測後,酒測值為0.20mg/L,警方依法製單舉發酒駕並予以扣車,另警詢後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案經檢方調查,認為黃男在攻擊過程中並未展現殺人犯意,曾男僅受輕微傷勢,依傷害罪起訴;而法院審理時,考量黃男曾有槍砲、毒品及強盜前科,素行不佳,僅因一時情緒失控便對陌生人施暴致傷,不過法院也認為黃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並表現悔意,依傷害罪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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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黃男(紅圈)先是無故朝曾男謾罵,隨即騎車折返砍傷曾男。(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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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5.01.20 17:4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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