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稅局說明,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補稅案件,台北市轄區共44,491件,補稅金額9億6,693萬餘元。納稅義務人收到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請仔細核對內容,若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的情形,請於繳納期限(今年2月20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及更正申請書,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若核定通知書及繳款書內容無誤,請民眾如期繳納,若逾期繳納將加徵滯納金,自今年2月21日起,每逾3日按滯納數額加徵1%,最多加徵10%;逾30日(今年3月22日)仍未繳納者,移送強制執行,另自今年3月23日起至繳納日止加計滯納利息。
納稅義務人除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也能在繳納期限內使用ATM、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及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工具綁定信用卡、金融卡繳納;應繳納稅款在3萬元(含)以下者,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
台北國稅局提醒,國稅局繳款書皆以雙掛號郵寄,絕對不會以電話、簡訊或電郵方式通知民眾至ATM依指示操作繳稅,也不會請民眾連結網站頁面輸入信用卡資料繳稅。納稅義務人務必提高警覺,切勿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