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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726想投票!聲請今遭駁 民眾黨怒轟賴清德違反1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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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持續被羈押,聲請假處分想參加罷免投票,遭北高行駁回。
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持續被羈押,聲請假處分想參加罷免投票,遭北高行駁回。
前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容積弊案,因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持續遭羈押於台北看守所,明(26日)就是全台大罷免首波投票,柯文哲聲請「以適當方法」完成投票,今(25日)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台灣民眾黨隨後也發出4點聲明,痛批總統賴清德「將人權棄如敝屣」。
柯文哲戶籍位於台北市大安區,該區立委為國民黨羅智強,明將進行罷免投票。柯文哲聲請假處分,主張在訴訟確定前應准予他以適當方式進行投票。其律師蕭奕弘開庭時稱沒有規定要親自投票,由看守所人員將選票交給他,投完後彌封帶回投開票所即可。然而台北市選委會表示,在通訊投票立法形成定案之前,基本上無法實行,認為本件無假處分之必要,請求駁回聲請。
北高行裁定指出,《選罷法》第17條第1項明定,選舉人原則應於戶籍所在地投票,即所謂在籍投票,法院無從得出本件聲請人柯文哲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完成投票。合議庭認為,若准聲請人以通訊投票方式進行,即有違前開程序規定,聲請人主張,並不可採;而若以戒護方式讓柯出去投票,不僅有維安困難度,戒護過嚴也會侵害受羈押人人格權,因此最終裁定駁回聲請,可抗告。
台灣民眾黨對此發出4點聲明,批北高行駁回公民權力的合法主張,扼殺憲法所賦予人民之權利,由司法機關帶頭踐踏人權,關起了改革契機,號稱「人權立國」民進黨政府執政下,卻肆無忌憚侵犯人民的基本權利,極其荒謬諷刺。
民眾黨也點名民進黨政府有義務通過不在籍投票、通訊投票或在監獄、其他拘留設施,設立投票站等方式,為被羈押者提供投票的機會,以行使此一重要的政治權利。他們更痛批總統賴清德,將人權棄如敝屣,拋棄過去曾經承諾的價值,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收容人的權利更因為國家的怠惰而被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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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4點聲明回應柯文哲聲請投票被駁回。(翻攝自台灣民眾黨臉書)
最後他們重申,柯文哲被賴清德政府用以最極端、不符合比例原則的方式下限制人身自由,剝奪公民權,仍不放棄時時刻刻思考「要留下什麼樣的台灣給下一代」。台灣民眾黨將全力支持律師團依法提起抗告,「我們不會放任賴清德政府怠惰不作為,不能容許國家公然違法的行徑,侵害人民權益。」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新時間|2025.07.25 12:29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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