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21 16:34 臺北時間

租賃專法修法急轉彎 3年租期、租金漲幅限制暫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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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調整《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暫緩推動保障3年租期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後續將聚焦租霸處理機制及保障房客權益。
內政部調整《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方向,暫緩推動保障3年租期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後續將聚焦租霸處理機制及保障房客權益。
內政部推動《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租賃專法)修法方向出現調整,原先討論的「保障3年租期」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兩項措施,確定暫不列入本次修法,後續將繼續推動「租霸下車」機制,以及保障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等權益,待條文修正完成後,再送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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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法重點之一,是建立處理惡意欠租、拒絕搬遷案件的機制,希望縮短房東處理租賃糾紛的時間。據了解,行政院審查時認為,原先規畫透過租約公證、讓房東符合終止租約條件後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涉及《公證法》及司法院權責,因此要求先完成跨機關協商。
經內政部與司法院討論後,考量實數上多數租約並未公證,因此調整修法方向,由原預計修正《公證法》,改為強化現行租賃調處制度,提高調處結果的法律效力,希望在不變動公證制度下,提升租霸案件的處理效率。
此外,也將新增房客權益保障,未來房東不得以契約限制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辦理戶籍遷入等,若雙方約定相關限制,將不具法律效力,房東也可依法受罰,希望減少房客因租約條件而無法使用政府相關住宅資源。
至於原本討論的保障租期及租金調整機制,內政部評估後決定暫不推動,據了解,主要考量點為,若限制過多,可能降低房東出租意願,影響空屋釋出及租屋市場供給,最後反而不利租屋族,因此暫緩納入本次修法。
行政院原將租賃專法列為優先法案之一,不過由於涉及房東、房客雙方權益平衡,相關修法內容仍持續調整中,待條文定案後,將再送行政院完成後續審查程序。
更新時間|2026.07.21 16: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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