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之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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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經紀人控違約11次 鳳小岳判賠499萬
時事
前經紀人控違約11次 鳳小岳判賠499萬
2017.07.03 16:20
藝人鳳小岳遭前經紀人翁靜慧指控違約私接演出,應賠違約金5,600萬元,2014年台北地院一審判他勝訴免賠,翁靜慧上訴後,高等法院更一審認為,鳳小岳違約11次,每次賠50萬元共550萬,加上和解金100萬元,共應賠翁650萬元,但翁也欠鳳小岳演出《白色之戀》酬勞150萬餘元,2相抵銷後,判鳳小岳賠499萬餘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