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葡萄王案,目前鎖定四大區塊案情偵辦,首先是竄改靈芝王有效期限,檢調取得葡萄王內部文件「成品報廢報表」,發現自2012年開始,至少有靈芝王、多醣靈芝王、Q10納麴E、晶識王、UA-3美纖菌等產品,被重新更改標籤,延長保存期限再對外販售,表上還提到「經營業處討論後,請將以下品項整理後於通路使用」,涉及改標後再重新分裝上架販售,涉及違反食安法及詐欺罪,刑度從5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葡萄王及葡眾在2013年8月向太子建設在內湖潭美段以32.5億元購買大樓,檢調懷疑暗藏回扣,由於葡萄王是上市公司,全案涉及證交法背信罪,刑度從7年起跳。
不只於此,葡眾公司擁有14萬直銷會員,仰賴電腦系統計算會員業績,檢調也收到檢舉,曾美菁透過人頭在海外成立紙上公司,繞了一圈才取得台灣軟體業者的電子E化服務,其中也爆出收取回扣,由於葡眾並非上市櫃公司,因此,曾美菁恐涉及一般刑法背信罪,最重可處5年有期徒刑。
由於葡眾每年定期舉辦犒賞績優直銷會員的表揚大會,還會贈送百萬進口名車,檢調也收到檢舉指曾美菁透過人頭代辦活動的業者及向車商索賄,恐觸犯刑法背信罪,依照一罪一罰原則,若檢舉屬實,曾美菁恐遭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