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告台灣自行車協會的是還在讀大學的小君,她說:「媽媽只不過是停下來找路,就被逆向的機車給撞死,有哪個參加自行車活動的人會想到,你以為有交管的現場,竟會有飆車族出現,最離譜的是我後來才知道,協會辦的活動根本就沒申請。」
悲劇發生在今年的1月8日,家住高雄今年49歲的林美玲,當天一早就和車友一同北上台中,參加協會舉辦的「2017挑戰大三元」活動,六點半從台中市廍子公園出發,先走129縣道往大坑方向,然後沿台3、台21號省道,繞中興嶺、嶺頂(白毛山)與赤崁頂3座山1圈後,再下山至終點站聖和宮。
當天與林美玲一同參加活動的陳姓車友說:「當天我們從台中市廍子公園出發後,沿途幾乎都沒看到主辦單位派出的交通管制人員,連路標指示都相當不清楚,讓我們這些外地來不認識路的人,邊騎車還要慢下速度找路,以免騎錯路,美玲當時就是因為慢下來找路,才被撞死。」
車禍發生在當天的上午10點20分左右,陳姓車友透露,發生車禍的地方是東勢往國姓鄉的下坡路段,她跟林美玲邊騎邊找路,突然間一台摩托車逆向跨越中線,直接把林美玲撞飛後,腦部著地直接陷入昏迷,自行車也當場斷成兩截變成廢鐵。
肇事者是現年才22歲的李政憲,他撞到林美玲後,自己的車子也塞進路旁的水溝內,整個人動彈不得。
出事後其他選手第一時間就打電話報警,但原本該在活動路線中待命的救護車卻遲遲未到,結果還是約20分鐘後才由國姓鄉的消防單位派救護車趕到搶救,而林美玲送醫後,昏迷指數一直停在3,在加護病房經過7天搶救後,因嚴重的腦損傷宣告不治。
只是機車為何會出現在原本該是管制區的比賽路線上?原本該管制交通的警察又去了哪裡?
本刊詢問平時負責該路段搶救工作的南投縣國姓消防分隊,一名隊員透露:「活動發生事故的路段,每到假日時就會湧現許多重機族以及機車族競速,因此該路段常出現交通事故,我們常常接到電話前去救援,我們不理解主辦單位為何選在那裡辦活動,還不找警察協助交管,要不出意外也很難。」
本刊接著詢問台中市政府的相關局處,依據《臺中市使用道路辦理活動施工管理自治條例》,民間團體辦理活動需使用道路「參加人數1,000人以上、未達3,000人且使用道路面積2,000平方公尺以下、使用道路時間超過8小時」就需向主管機關台中市交通局申報,且提出活動申請,市府同意後可指派員警前往協助維持交通秩序。
但是當天主辦單位台灣自行車協會,雖然事前有向台中市政府申請路權,但卻未向交通局提出活動申請,以致於根本沒有員警協助交管。
照理來說,舉辦自行車活動已超過10年經驗的協會,應當對各路段的交通狀況相當熟悉,但台灣自行車協會卻便宜行事,利用法令漏洞,將行車安全的責任都推給參加活動民眾自行負責,只是協會所辦的活動都有收取1,900元至900元不等的報名費,卻連個最基本的交通安全都無法承諾時,發生交通意外後,協會才說跟自己無關,恐怕很難服眾。
台灣自行車協會回應:他們就是死要錢
針對林美玲受害家屬及部分網友指控,台灣自行車協會交通疏導擺爛,以致發生撞死人意外,協會理事長林耀彰強調,主辦單位當天的交通疏導沒有問題,且協會第一時間也到醫院表達關心。
他說林美玲出意外後,賠償問題全權交給保險公司,協會已仁至義盡。對於林美玲家屬的指控,他說:「他們就是死要錢嘛!錢不夠可以談啊!但是這樣爆料對我們(協會)傷害真的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