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先邱女詢問對方:「為何不向親戚借用?」但最後還是折服在男友的請求下,4月6號將帳戶提款卡和密碼一併提供給對方,未料張男之後就與邱女失去聯繫。原來張男正是詐騙集團的一員,他收到提款卡後將資料轉交給集團,4月11日該集團便假冒網購人員和郵局人員,騙取被害人轉帳到邱女戶頭。
邱女和男友失聯多時,心急之下刷存摺,才發現自己的帳號成了警示帳戶。警方起先以詐欺取財罪調查邱女,但後來LINE對話紀錄證實,有男子要求邱女提供帳戶,並且邱女帳戶每個月都有固定薪資收入和刷卡消費記錄,和一般販賣帳戶者行為模式不同。檢方因邱女年紀小、社會經驗不足,並且沒有其他證據證明邱女有意騙取他人財物,因此不起訴邱女。
另一起詐財案例發生在台中,1名40歲楊姓公務員5月在「愛情公寓」認識網友淇淇,雙方進而交往2個月後,淇淇向楊男表示願意嫁給他,但希望楊男能先參加1項投資專案,確保未來2人成家能有穩定的經濟基礎。
隨後1個月,楊男陸續匯款共新台幣800多萬元給淇淇介紹的投資公司鄭老闆。但8月底楊男最後一次匯款給對方,淇淇卻和鄭老闆2人一起人間蒸發,楊男一整個禮拜都連絡不上對方,才驚覺自己受騙上當。
近幾年台灣盛行交友軟體,卻也不免成為不肖業者賺錢的管道,許多不肖業者指使旗下小姐透過交友軟體call客,甚至色情攬客,早已將交友軟體染黃,網友如不想被騙,只能靠自己提高警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