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博文告訴本刊,2012年5月,他與鄧文聰及一群政商友人在喜來登飯店洽談D1購地案,與會者還包括2名立委及黃姓砂石業者,鄧文聰以這塊地因遲未開發,被金管會盯得很緊,必須公開拍賣為由,婉拒姚博文等人所提出的每坪600萬元購地價。
姚博文氣憤地說,過了3個月,幸福人壽卻以5億1,000萬元,也就是每坪336萬元的價格,將D1土地賣給高雄的華友全建設,後來D1又層層轉售給富翔公司。由於價格明顯低於市場行情,和他的購買價格差了快1倍,明顯損及幸福人壽及股東權益,當時就已控告鄧文聰涉及背信罪。現在則證實D3土地也落入鄧文聰實質掌控。
由於D1及D3這2筆土地,在一審宣判時,法院未認定這2筆土地是否屬「贓物」,才讓鄧文聰有脫產機會。本刊掌握,鄧文聰不僅與中國關係良好,鄧文聰還持有多明尼加及布吉納法索二國護照,當時他遭檢方聲請羈押時,謊稱從沒用過這2本護照。但檢方查出,鄧文聰從2006年到2007年間,多次使用多明尼加護照入、出境。種種跡證顯示,鄧文聰一旦交保,潛逃機率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