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空幸福人壽】法官也認為會潛逃 為了這理由仍交保
時事
發布時間:2017.03.15 04:4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鄧文聰千方百計想離開看守所,律師團也替他找醫院背書,試圖證明鄧患有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容易在夜間缺氧,造成心血管收縮猝死,加上去年曾在看守所發病,被獄友發現才緊急戴上呼吸器送醫。鄧還引用《兩公約》的人道主義精神,認為患病危害性命,加上監所醫療資源不足,聲請具保停押。
特偵組一度聲押鄧文聰不成,被法官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引來民眾大罵恐龍法官,抗議院方縱放。檢方抗告後,才將鄧收押。怪的是,鄧文聰過去以相同理由請求交保均被駁回,但高院法官這回卻一反常態,以鄧患有重度呼吸中止症,便裁定交保。合議庭在裁定書還提到,遭判重刑者常有逃亡的高度可能,為了怕鄧文聰交保後跑掉,除了限制出境、出海,還罕見地要求他在每天早、晚都要向轄區派出所各報到一次。
但檢方函詢教學醫院,認為鄧文聰並無立即危險性,且未引發心律不整等重大疾病,加上台北看守所已有一套SOP因應,除了將鄧文聰囚禁在病舍,全程有監視器錄影,若病情加劇,可立即就醫。
此外,檢方認為,同案被告黃正一犯行較輕,相關資金也未流入黃的帳戶,卻被裁定以2億8千萬元交保,相較鄧文聰交保金額3億5千萬元,兩者不符比例原則。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