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20:01 臺北時間

【掏空幸福人壽】邱太三:二審判超過5年就押 推動修法防大咖脫逃

mm-logo
時事
法務部長邱太三重申推動保全羈押制度,避免大咖棄保潛逃,已將修法建議內容送給司法院參考。
法務部長邱太三重申推動保全羈押制度,避免大咖棄保潛逃,已將修法建議內容送給司法院參考。
針對大咖棄保潛逃案例一再發生,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重申,持續推動保全羈押制度,不再讓大咖落跑,早在去年6月間,參酌學者專家及德國、美國、日本等立法例,希望刑事訴訟法修法,已將建議內容送請主管該法的司法院參考,希望宣判時被告必須到庭、一審判處2年以上或二審判處5年以上,法院應當庭審酌羈押,盼能兼顧保障被告人權與國家司法正義。
根據法務部最新統計,遭判刑3到5年確定的被告,拒絕入監遭通緝的比率高達20.3%(518人),亦即每5人就有1人不到案執行,判刑5到7年確定的被告,拒絕入監比率更高達24.7%(143人),即每4人就有1人不到案執行。
另遭判處7到10年確定、10到15年、15年以上確定的被告,遭通緝比率分別為15.5%(206人)、10.6%(24人)及14.6%(38人),為了緝拿這些通緝犯,不但耗費政府龐大資源,也引起社會大眾恐慌,造成治安不穩。
邱太三說,依照現行法律,被告無須到庭聽判,形同法官對空氣宣布判刑結果,即使是判重刑,因被告不到,法官根本無從審酌是否當庭羈押。尤其是近年大咖落跑事件不斷,包括羅福助、陳由豪、何智輝、曾正仁、井天博、吳健保、朱安雄等人,看在民眾眼裡,無非是現行的防逃機制,對於有身分或有財力的人,恐難實際防逃效果,無法實現正義。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延伸閱讀

支持鏡週刊

小心意大意義
小額贊助鏡週刊!

每月 $79 元全站看到飽
暢享無廣告閱讀體驗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月費、年費會員免費線上閱讀動態雜誌

線上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