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張宜斌指出,加盟業者小余控訴廠商的內容中,寶雅公司以「業績不佳」、「合作廠商需認購禮券」等,作為解除契約的理由,此舉可能涉及隱匿加盟重要資訊中的「未揭露加盟營運期間的各項費用」、「加盟契約終止及解除之條件和處理方式」和「如有預估營業額或預估收益財務預測資訊,其計算方式或現存加盟店經營實績之佐證」,疑似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的可能。
此外,張律師表示,寶雅公司和小余解約後,要求小余買回相關產品,也疑似有損及加盟業者的權益,甚至違反誠信原則,而可能有違民法第148條規定。
張律師說,民眾簽合約前,可尋求律師、消保官或相關法務人士幫忙,先將合約內容弄清楚,也可上各縣市法務局網站查詢,何謂合理定型化契約範例,甚至先行探聽合作廠商的風評好壞,如此一來,才能避免在合約上產生糾紛,導致自身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