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在去年6月底發佈《關於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簡稱42號公告)後,台商提心吊膽,尤其是出口導向的製造業,關鍵就在42號公告嚴格要求企業繳交全球及當地檔案,大力掃蕩「移轉訂價」避稅模式。
過去,大多數台商多會在免稅區申請境外貿易公司,透過第三地接單、中國製造模式避稅,又被稱為「三角貿易」。現在中國嚴格執行42號公告,去年底,台灣製鞋大廠豐泰,被福建省稅局以「查核企業所得稅移轉訂價」,追稅高達10億元,預告風暴開始。
資料顯示,中國每年光移轉訂價補稅金額成長4倍以上, 2015年就高達113.5億人民幣,過去台商因為中國政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獲利的大好時光將不復在。目前除了中國外,包括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也通過反避稅條款。
去年7月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反避稅條款」,未來我國企業合併持股達50%就屬受控外國公司,只要當年度有盈餘,不論所得是否匯回來,都須課以17%營所稅。若產生股利,也必須繳稅,等於企業海外盈餘直接加稅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