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震驚社會的弒親案,發生於2014年5月,當時王男涉嫌將住院的76歲父親帶離醫院,並疑似將父親推入河中致死,再向警方謊報失蹤。
同年10月,王男又疑似將70歲中度智能障礙的王母帶去戲水,接著報警說母親溺斃溪中。
案發後,王嫌帶著妻兒去機場,準備前往印尼時,被警方攔截,依涉嫌殺害直系尊親屬,將夫妻倆移送法辦。
一審王妻被判無罪,王男被判無期徒刑,但二審時卻逆轉大翻盤,法官認定現場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任何影像佐證,且檢警提出的證據,只有經濟狀況不佳的王嫌,在母親死前一個多月幫她投保50萬的意外險,以及王嫌請領34萬元的農保喪葬補助及老人會互助金等太過積極,故推斷王男對父母刻意加工致死,詐領保險金,法官以無直接證據當庭裁示將其釋放。
由於法官採信台大法醫學研究所的鑑定,認定「王母跌溪撞頭溺斃成分居大」,引發法醫高大成及刑事局前法醫室主任石台平不滿。
2位法醫向媒體指稱,依王母肩部及後頸部的大片內出血,顯示有被壓迫,且王母出現「白手皮」等泡水2小時才會有的現象,與王男供稱半小時就把母親抱起急救的案情明顯不符,王男應該就是謀財弒親的凶手。但此案必須等高分院二審公開辯論,或許才會有再翻盤的可能。
詐領保險金已是非法行為,為保險金而弒親更罪無可赦,只是保險公司為拒理賠高額保金,「錯把馮京當馬涼」的烏龍亦時有所聞,這2起疑似弒親詐保的案件,目前仍有許多疑點待釐清,檢警必須再加把勁,查明所有疑點,才能還死者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