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東亮在2014年失掉彰銀經營權後,一怒告上台北地院,要求財政部賠償165億元,彰銀經營權案去年4月底一審宣判時,財政部被認定沒有違約,不須移轉彰銀經營權和賠償,但在台新金仍屬彰銀最大股東期間內,財政部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代表人當選彰銀過半數董事席次。
當時判決結果出爐,因確認台新金和財政部有契約關係,台新金財務長兼發言人林維俊說,等於確立財政部不能妨礙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但泛公股陣營營操盤人士直言,台新金表面是為拿回彰銀經營權,其實是想要併購彰銀,經營權從頭到尾都是假議題,政府是為避免彰銀遭併購。
財政部官員甚至舉例,2006年10月14日舉行的彰銀董事會為例,當時蔡英文仍擔任行政院副院長,台新金提出換股併入台新金,遴選財顧公司,被公股董事以不符《公司法》204條規定,退席抵制,可見政府並不支持彰銀被併入台新金。
財政部和台新金都再提上訴,該案將在週三(4月26日)舉行辯論庭,預計最快5月底前就會二審宣判,吳東亮期盼,法院能還台新金一個公道,讓台新金順利拿回彰銀經營權。
眼看併彰銀無望,吳東亮只好改弦易轍。台新金董事私下透露,台新金目前最大寄望是能在彰銀經營權官司獲勝,取得彰銀經營權後,將彰銀股份出售予外資,不見得只有併購彰銀這個選項。
林維俊也對財政部喊話,台新金是前政府不公不義的受害者,希望財政部能誠信履約,「若政府機關不誠信,如何帶領這個國家?對白紙黑字怎能不認帳,就算財政部不履約,財政部的上層機關行政院和總統府也應該誠信履約」,對於法律提供所有救濟管道行政、立院、監察和司法,台新金都會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