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陸表示,校方延誤通報企圖息事寧人,但老師和學生都可能因此錯過被輔導的黃金時間,也錯過了對不適任教師的「察覺期」,並隱藏了其他受傷學生的輔導機會,更讓其他學生在暴力環境下,有錯誤的學習與模仿。
更讓他憤怒的是,嘉寶國小校長因此案受到一支申誡,會影響到校長本人的考績,但該名代課老師就算離開該校,也有可能在缺乏輔導機制和妥善管理的情況之下,在其他學校犯下更嚴重的錯誤。
張宏陸認為,學校在接獲投訴後的48小時內,校長就該成立調查小組,主動進行查證、通報。處理不適任教師絕對不是「殺雞儆猴」,是為了重振學校形象與紀律而作。他認為教育局有責任對於學校的校務考核評鑑有更積極的作為,不要讓督導工作流於形式,避免類似狀況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