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晚間 10時25分,由北京起飛編號CI-592華航班機抵達小港機場,機上39歲的毒品和詐欺通緝犯趙祥廷並沒有通關,他在入境長廊逗留了24分鐘,突然又折返打開空橋上的逃生窗,從高約2.3公尺的空橋跳到地面,再從停機坪逃到圍牆跳過防護網,雖然防護網警報啟動,趙嫌在航警抵達前早已逃逸無蹤。
知情人士透露,趙嫌向北京華航櫃台報到時誆稱遺失護照,身上只有身分證,移民署獲報後掌握趙嫌通緝身份,授意華航讓趙嫌買機票,並同意依本國旅客護照遺失相關程序發給登機證,移民署還向內政部部長葉俊榮強調「已做好萬全準備」,沒料到接著馬上就被嫌犯打臉,但「部長是學者出身,他不懂逮人的手法。」
爆料者指出,依警方押解人犯的程序,一定會在機艙口逮人,但移民署卻在查驗台守候,機艙口到入境查驗台就成了「法網上的破洞」。航警局高雄分局黃姓副分局長表示,當天晚間7時41分確實接到移民署商請協助;他證實警方逮人的程序是到艙口等候,本案由移民署主導,警方只是協助移送角色。
移民署公關科公關新聞科長徐健麟強調:「飛機落地前,我們就通報相關單位了」、「我們已善盡通報義務,相關的單位(警察)要去機艙門口逮捕,但不是我們啊!」
兩造說詞顯然對於「國門前緝捕嫌犯」沒有共識,事實上,嫌犯都跑了,移民署和警方兩單位眼裡除了績效、互推責任外,迄今還不知漏洞破在哪,沒有深入檢討本案流程和缺失,試圖亡羊補牢,奢談國門安全無異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