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9 12:29 臺北時間

北投割喉殺童案 二審仍判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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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龔重安2015年殺害北投文化國小女童,二審仍獲判無期徒刑。
龔重安2015年殺害北投文化國小女童,二審仍獲判無期徒刑。
男子龔重安2015年5月間為了紓壓,竟潛入台北市北投文化國小,殘忍砍死國小女童,高等法院9日二審宣判,合議庭認為他手段殘忍,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且未向被害者家人道歉,但因有「思覺失調症」,有治癒及教化可能,判無期徒刑,龔重安聽判時面無表情,還押時媒體問他對判決有無意見,龔重安也未回答;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015年5月29日龔重安持菜刀潛入台北文化國小,尾隨一名8步女童進入廁所,趁女童要如廁完畢後,將女童壓制再以菜刀殺害女童,造成女童氣管重創,頸部動、靜脈大量出血而死亡,龔重安犯案後,看著女童血流滿地,先是清洗自己沾滿鮮血的手,犯案10分鐘後自行打電話報警,表示自己殺人,女童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一審士林地院去年2月依殺害兒童罪判龔男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後,龔男堅稱自己精神沒有問題,但他的律師則認為,龔男有思覺失調症,應暫停審理,去年12月高院認為龔男未達心神喪失程度,駁回聲請。
二審9日宣判,審判長吳炳桂宣讀主文,判龔重安無期徒刑,並當庭表示,因榮總、台大、警大等精神、心理專家鑑定,龔男有充分的就審、訴訟能力,但也有幻聽、妄想等精神疾症狀,評估有50%以上可能是思覺失調症,依鑑定,並非毫無治癒、重返社會可能,依殺害兒童罪判無期徒刑。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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