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貪汙罪入獄,2015年1月因失智、巴金森氏症、尿失禁及有生命危險,獲准以200萬元保外就醫,結束6年40天牢獄生活,所涉尚未定讞的二次金改等5大案全停審,扁珍遷居高雄,暫免應付官司,然而,5月19日扁北上參加餐會,不僅踩了中監「五不禁令」紅線,二次金改案高院承審法官曾德水更認為,扁能北上參加餐會,健康應已有好的進展,因此決定傳喚。
高院指出,二次金改案於2015年8月31日經合議庭裁定停止審判,依司法院頒「民刑事事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規定,每半年至少調查一次停止審判程序原因是否消滅,合議庭因此決定開庭。
陳水扁前總統所涉案件中,目前停審的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收賄弊案、洗錢案、侵佔總統府機密公文案及教唆偽證等5大案,均可能重啟審理,高院訂於7月7日傳喚陳水扁,以了解他的健康狀況是否已可以就審,再決定是否重啟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