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在桃園經營通訊行的汪姓男子與多家通訊行業者,藉由「門號換現金」、「門號借貸」等廣告招攬人頭辦理電信門號,詐領電信公司門號佣金和手機補貼,變相將電信服務轉為個人放款,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罪嫌起訴。
去年7月,台中非法直銷組織「POC」利用電信業給通訊行推廣門號的回饋金牟利,號稱申辦3支手機門號、綁約30個月,不用付任何錢就能得到現金5000元,拉人頭還能抽佣3000元,被警方依詐欺和背信查辦。
前年9月,台北洪姓男子勾結經營通訊行的黃姓女子,找尋街友、智能障礙人士,以低價收購個人資料,藉由門號換現金方式賺得門號佣金和回收手機的差價,再將人頭門號售予詐騙集團,被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如今又發生學生的集體詐騙案,距離國家通訊委員會承諾將與刑事警察局研擬打擊犯罪的方案已過了2年,卻有越來越多民眾受害,只盼主管機關能想出配套方法,別讓民眾不可或缺的通訊設備成為犯罪溫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