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3月立法委員李昆澤針對「門號換現金」質詢NCC,直指這不只是新型犯罪手法和詐騙工具,更成為另類借貸方式,通訊行變成地下錢莊,讓民眾陷入還錢的泥淖中,要求NCC站出來面對。
當時NCC主委石世豪承諾將和刑事警察局與電信業者,共同研商如何打擊此種犯罪形式,因此種犯罪樣態是利用民眾貪小便宜的心理,更有一套犯罪價值鏈,並認為電信業者應採取積極作為加以防範,應從各個方面多管齊下。
但2年過去了,網路上仍然能看到「門號換現金」的廣告,通訊行則依舊擠滿等著領現金的民眾,近日又爆發學生集體遭詐騙案件,NCC當年的承諾恍如一紙空言。
對於大量學生遭詐騙一案,NCC日前則推說,電信佣金是商業行為無從管起,而學生們已是成年人,若是被人盜辦門號,NCC自會協助處理,但若是自己為了獲利而親簽辦門號,則該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全案交由警方調查,一切依法行事。
電信業主管機關NCC將一切責任推給警方,踢皮球的行徑讓受害者難以接受,NCC應儘速提出對策,別讓廣大民眾成為躺在砧板上待宰的肥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