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照姜媽媽與老地主所持的2份合約,老地主所持的合約上頭的「契約條件」欄目中,除了支付租金的日期外,其餘一片空白;姜媽媽在臉書所po出的合約,在「契約條件」一欄,莫名其妙多出了許多密密麻麻的小字,內容是「合約期間,甲方(即老地主)及其將來繼承人皆不得出租、轉讓、出售。違約者,此筆土地歸乙方姜懿庭及其女兒所擁有」,姜媽媽還找來女兒柳宇珊當見證人簽字。
老地主父子堅稱簽約時從未寫下相關內容,且增加的文字筆跡也和姜媽媽女兒的字跡十分相似,而簽下地主姓名吳慶龍的「龍」字,和本人的簽名筆畫及字型均不一致,很明顯是假造。
沒想到姜媽媽卻以這份假契約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民事裁定,法院竟也同意將土地進行假處分,認定老地主已非土地所有權人,要求將產權移轉給姜媽媽,並要求姜媽媽支付45萬8761元的擔保金。
老地主認為,祖產在自己手上弄丟,簡直無顏見江東父老,對於姜媽媽有錢支付45萬元的擔保金,卻沒錢還給動物醫院,更讓他覺得姜媽媽十分可惡,直言:「對方這樣『太惡質』(過分)」。
本刊致電姜媽媽,手機轉語音信箱無人接聽,截稿前未獲回應。姜媽媽6月16日時,曾在臉書po出合約表示,「姜媽媽公布租約與假處分後白河地政資料」、「一切後續訴訟,偵查不公開,交由司法,姜媽媽不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