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留言在老地主眼中顯得相當諷刺,因為自己原本只是將土地租給姜媽媽,沒想到對方竟然偽造契約,利用法院假處分的方式搶地,上演「狗園趕地主的荒謬劇」。
老地主表示,當初姜媽媽告訴他,租地只是想把幾隻比較愛叫的狗移過去,他認為這也是在做善事,就便宜租她。沒想到將土地承租給姜媽媽後,卻是噩夢的開始。
當初講好「只放幾隻狗,並用儲材室來放置狗飼料」,但老地主卻發現原本的農地被覆蓋上水泥,還蓋起了大型鐵皮屋工寮,讓本來想在土地周邊種羅漢松的他,忍不住打電話給姜媽媽抗議。
老地主說:「她說灌漿沒關係,還說『反正我們募款很快、會跟你買』叫我不用擔心」。但沒多久後,老地主就接到建管處行文,指姜媽媽在土地上蓋的工寮是違建,必須依法拆除。老地主因此不想再將土地租給姜媽媽,要求她拆除違建、歸還土地。沒想到不久後竟聽到姜媽媽自行宣布獲贈土地的消息。
姜媽媽利用原本一式二份的租賃契約,自己再假造一份契約,後面加註贈地內容,並偽造老地主的簽名和指紋印,拿去法院聲請假處分,老地主竟連說明的機會都沒有,只收到一紙法院的假處分通知,祖傳的土地就此變成別人的。
老地主父子堅稱簽約時從未寫下贈地內容,且增加的文字筆跡也和姜媽媽女兒的字跡十分相似,而簽下地主姓名吳慶龍的「龍」字,和本人的簽名筆畫及字形均不一致,很明顯是假造。但姜媽媽竟拿這份假契約,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民事裁定,法院僅用書面資料,批准姜媽媽對土地提出假處份的聲請,要求老地主將產權移轉給姜媽媽。
律師宋重和指出,姜媽媽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法官基於保護債權人的權益,避免對方脫產,選擇不開庭、不通知債務人(老地主),這樣的裁定並無不妥,不過老地主仍然可以提出抗告,以偽造文書、偽造署押(指紋印)罪控告姜媽媽,要求法院審理,並撤回假處分裁定。
但即便法律最後還了公道,老地主一家人卻得為了這個莫須有的案件勞民傷財,又是何其無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