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1 14:51 臺北時間

【沒收新制建功】陳水扁停審5大案 適用新制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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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陳水扁家族海外3億元資產仍未匯回,近來赦扁呼聲不斷,檢方研擬先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單獨聲請沒收。
陳水扁家族海外3億元資產仍未匯回,近來赦扁呼聲不斷,檢方研擬先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單獨聲請沒收。
我國為強化追贓機制,於2016年7月1日實施《刑法》沒收新制,擴大犯罪不法所得沒收範圍,拉法葉佣金案是首件適用的案例,今(21日)法院裁准沒收270億餘元,是目前金額最大的一筆。新制實施後,不必再如同過去要等判決有罪確定才可追回不法所得,檢方可單獨向法院聲請沒收,近期檢方針對因病停審的陳水扁前總統貪汙等5大案,考量扁可能特赦,正研擬是否依新制,先沒收尚未追回的扁家海外3億元資產。
《刑法》沒收新制與舊法的最大不同,在於將沒收由過去的「從刑」改為可以單獨宣告,舊法時代,主從刑不可分,也就是法官要判被告有罪時,同時宣告沒收被告的不法所得,因此,若無有罪確定判決書,是不可能向被告追討不法所得。在過去,如果被告死亡、通緝未到案、因病停審、獲特赦,沒有主刑判決就沒有從刑的沒收,檢方就無從追討不法所得。
拉法葉佣金案被告汪傳浦死亡,依法他獲公訴不受理,在舊法時代,不可能有有罪確定的判決書,檢方難以追贓,而新法實施後,檢察官可以聲請單獨沒收不法所得,汪傳浦案成為第一個適用案例,此外,新制除了對被告之外,未來被告以外的第三人資產,若與犯罪有關,在一定要件之下,也可以一併沒收或追徵,如某被告將貪汙不法所得,買珠寶送給不知情的友人,依新制,也可以向這不知情的友人所獲贈珠寶進行沒收。
過去適用舊法時,只有特定罪名,如貪污、洗錢、毒品、證券交易法等案,才有沒收的規定,其他案件僅能沒收犯罪物品,如某人花100萬元買兇殺人,如被告已將買凶酬金100萬元花光,舊法只能沒收殺人案的槍,新法任何罪名的犯罪所得,都可以沒收並追徵被告的其他資產,依新法除沒收槍外,也可以查扣被告名下的資產,追徵這100萬元。
因失智等病獲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目前尚未判決定讞的二次金改等5大案也一併停審,遭瑞士查扣的扁家海外3億元資產仍未匯回,近來不少綠營人士一再要求對陳水扁特赦,檢方認為,若5大案永遠無法重啟審理,或扁獲得特赦,檢方將永遠無法追回扁家海外3億元資產,因此研擬先依《刑法》沒收新制,向法院單獨聲請沒收扁家海外資產。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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