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前董事長鄧文聰因涉嫌掏空百億元資產,一審遭台北地院重判28年,他收押在台北看守所近2年,目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2月間鄧文聰以身體狀況不佳等理由聲請交保,獲裁准3.5億元交保以利就醫,經檢方抗告後,最高法院自為裁定,直接駁回他的聲請,並在裁定書中提及,高院不應再糾結是否讓鄧文聰交保,以便專注妥速審結。
鄧文聰日前出庭時強調自己是無辜的,不會逃亡,全案是瑞士盈豐銀行(EFG銀行)所為,他希望能交保,出去打官司控告EFG,他將組律師團隊打官司,對抗EFG這個金融怪獸,幫中華民國討回資產,也願照三餐至派出所報到,法院均未裁准,並加快審判速度,今進行最後辯論。
鄧文聰的律師魏仰宏今指出,從新加坡、瑞士司法互助回來的文件,從筆跡上就看得出就不是鄧文聰所簽,魏批評EFG人謀不臧、虛構設質,魏仰宏還說,EFG花近2億元律師費,有計畫地要入鄧文聰於罪。
鄧文聰原本的委任律師杜英達、蔡世棋及許文彬,曾在5月23日開庭時無預警缺席,審判長為避免案件延宕,準備隨時請公設辯護人替鄧文聰辯護,後來許文彬解除委任,杜英達與蔡世棋則於辯論終結前,不滿法官不提示海外調閱資料而解任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