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2007年查出,林福來等人在仲介移工時,涉嫌恐嚇移工簽下19萬元至22萬元的本票或借據,分18個月從薪水扣抵,還要求移工發毒誓,說是自己願意被扣錢,如果移工不照辦,林福來等人就持本票向法院提告,強扣移工薪水抵債,甚至威脅要對移工在印尼的家人不利。
法扶指出,本案受害人數共有5,282人,遭詐金額超過2億元,雖有部分受害人獲得應得工資,但仍有許多受害人受限於語言能力及對台灣環境的陌生,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法扶因此舉辦記者會,希望社會大眾能一起協助尋找持志集團受害印尼籍勞工。
法扶執行長周漢威指出,此案刑事判決已確定,但多數被害人均未求償,有的被害人在案發後回國,有的則是不知如何求償,周漢威指出,若依據損害賠償的請求時效,本案在2007年破獲,至今己逾2年請求期限,但此案是仲介利用契約來騙被害人,所詐的款項為不當得利,因此依《民法》有15年的請求時效,年限可到2022年,希望被害人早日出面,周漢威指出,由於多數被害人已出境,希望可以透過移民署等單位,在這些被害人再入境時,通知他們可以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