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在2012年擔任立委時,向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施壓當時的中鋼總經理鄒若齊,讓地勇取得中鋼子公司中聯的爐下渣合約;2012年林益世升任行政院祕書長,陳啟祥想續約,又找林益世幫忙,但價碼也隨著林益世升官而水漲船高,要價8300萬元,但林益世因態度囂張,遭陳啟祥怨恨而暗中錄下雙方談判對話,向特偵組舉發。
一審台北地院2013年依公務員恐嚇取財罪、財產來源不明罪,判林益世7年4個月,二審高院改判13年半,林母沈若蘭被依滅證罪判刑5個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林益世妻子彭愛佳和林益世的二位舅舅一、二審均判無罪,全案目前正上訴最高院審理。
林益世獲5000萬交保後,法官擔心他落跑除限制出境,還要求他定期到派出所報到,這種騎機車報到生活已經過了5年,原本林益世得每天到派出所報到,去年11月,他以父親林仙保過世、妹妹出嫁,為同時照顧在高雄獨自生活的母親,及住台北的妻子彭愛佳與小孩,必須南北奔忙,要求法官網開一面,讓他減少報到次數,法官考量他這些年來報到情況正常,裁定改為每週一報到即可。
面對最高法院即將針對實質影響力說或法定職權說做出決議,今後不分藍綠,一體適用,二大被告林益世與陳水扁都將受影響,但林益世沒有像陳水扁保外就醫、因病停審資格,一旦刑庭會議決議,林益世案即可能立即定讞,目前淡出政壇,年近半百的林益世,台北高雄兩邊跑,照顧母親與妻兒,看來已快不用再過這樣的報到人生,而是直接入獄服刑!